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5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强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明汉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辛天桂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明宏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力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海本立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石秀田为南阳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 李淑君、李新华、刘雪琴、牛晓春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邓勇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玉斌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刘子国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孙涛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 车向平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万富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侯大勇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 范东哲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焦怡琳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王干祥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白云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李卫、牛永权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郑峥、王飞舟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贺、王小军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森、褚松龄、胡珊珊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白丞博、陈德林、李路明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变英、王彬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锡敏、孙娟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红彦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朝阳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 孙小刚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李进军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杨峨生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张鹏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杨玉娟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李剑光、雷川、范元军、刘文祥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震的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戚绍斌的南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 宋涛、钱万强、谢云龙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贺学海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李国良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张庆江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雪琴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邓勇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玉斌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职务; 侯大勇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淑君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赵变英、赵晓剑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范东哲、李锡敏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郑红灿、刘子国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建淮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涛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峨生、赵森、褚松龄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干祥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牛晓春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张红彦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白云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智慧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卫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 来源:南阳日报 编辑:张艳艳 审核:王站营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nanyangshizx.com/nysrk/1173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