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6、7月份 公积金都要进行一次年中结算 同时 还会对本年度 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包头职工朋友注意近日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重要通知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将有调整 快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1 各缴存单位、个人缴存者: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做好我市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01缴存基数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劳动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三倍。 个人缴存者缴存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劳动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包头市统计局公布的包头市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元/人),经过计算,包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元/人,年度包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元/人,缴存基数上限为元/人;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元/人,缴存基数上限为元/人。 02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 03计算精度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要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02缴存基数的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一年一核定”,核定时间为7-12月,缴存基数一经核定至次年6月保持不变。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当年新开户的缴存单位不再重新核定;当年新申请开立账户的个人缴存者不再重新核定;个人缴存者已办理贷款的不可下调缴存基数。 03调整缴存基数要件及办理流程01柜台办理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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