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年10月1日起施行。

  年12月,在南阳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南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等17个市直单位的业务骨干参加的起草组,历经调研论证、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等阶段,由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于年6月2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后,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该《条例》是南阳市自有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十一部地方性法规,共六章四十七条。《条例》的获批和实施,将为固化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功经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破解南阳市当前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奋力建设富强活力南阳、低成本创业南阳、法治诚信南阳、高效清正南阳、幸福美丽南阳、平安文明南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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