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文明行为养成,推进精神文明建设,6月11日,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贯彻《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大队负责人首先对《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进行传达,带领大家初步学习《条例》的主要内容。该《条例》共六章44条,将于年7月1日起施行。他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到公民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厉行节约、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上网、文明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文明规范执法等方面,重点对第二章“文明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引导广大城管执法人员自觉遵守条例、率先践行条例,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区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要求大家,要系统科学学习《条例》,精心研读、熟练掌握。要全面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将《条例》精神贯穿城市管理工作始终,在工作中不断规范文明行为,文明执法、文明服务,充分展现城管执法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推动大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过认真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作为执法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将《条例》精神贯彻工作始终,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在工作中不断规范文明行为,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促进社会文明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媒体记者孙义峰通讯员魏月如刘海峰 本文来源:南阳日报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nanyangshizx.com/nysjj/130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