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19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特事特办,将南阳市医院的账户进行紧急解封,医院的燃眉之急,医院有充裕的资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医院工程款纠纷一案,人民法院医院向中建七局第四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余万元及利息。年1月19日,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向卧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卧龙法院医院的账户进行了冻结。 疫情发生后,医院被南阳市高新区管委会列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院,承担着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医疗服务等项目的政府卫生服务功能。为此,南阳市医院下拨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用于防疫物资的采购,医院的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导致该笔款项无法使用。年2月19日上午10时许,医院的工作人员来到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说明情况并递交了相关材料,请求法院解除对其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以便于抗击疫情工作的顺利开展。 疫情期间,确保抗疫工作是第一要务。收到医院的申请后,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医院提供的材料进行了核查,在确认被执行人反映情况属实后,合议庭在合议后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院领导听取汇报后对此事高度重视,迅速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同时要求承办人员既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医院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承办法官通过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