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危害大,毒驾更可怕! 近年来 随着我区公安交警部门 持续不断地加大酒驾、 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酒驾、醉驾的危害已经深入人心 而相较于酒驾、醉驾 毒驾的危害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近日 我区发生毒驾并造成交通事故 这起事故的驾驶员吸毒后开车上路 精神恍惚,反应迟钝 不仅损坏了道路设施 还差点自己的性命也赔上了 事故背后有很多教训 1案情回顾年8月17日上午,大中镇恒北村与诚心村交接处中心水泥路发生一起汽车追尾交通事故,区公安局交通民警接到指令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处理。处警过程中,民警发现其中一事故车辆驾驶人黄某某(男,36岁,大丰区南阳镇人)神情萎靡,精神恍惚,反应迟钝,进一步调查发现其驾驶证已被注销,且为吸毒人员。 警觉的民警立即将黄某某控制,经过尿样检测,黄某某尿液检测结果为甲基苯苪胺阳性,属于毒驾。随后,我局禁毒、交通民警对违法嫌疑人黄某某进行联合审查,继续深挖查获另一名涉毒人员符某某(女,44岁,湖南益阳人),并将其抓获到案。现黄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和吸毒被我局裁决行政拘留并强制隔离戒毒,符某某因首次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十二日。 2打击毒驾警方从未松懈自年下半年我局禁毒、交警部门开展毒驾检验以来,查处的毒驾人员达19人,先后吊销吸毒成瘾人员驾驶证照共计64人,有效控制了毒驾行为对我区道路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 “近年来,新型毒品的蔓延扩散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吸毒容易产生致幻,一旦驾车,如酒驾一样,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必须严打。”禁毒民警向广大群众发出警示,吸毒后,驾驶人意志力、判断力、反应力严重衰退,往往精神亢奋甚至出现妄想、幻觉等症状,以致脱离现实场景,方向感、距离感、时空感错乱,识别道路交通情况能力、肌体协调能力急剧下降。对此,警方在打击毒驾方面从未松懈。下一步,公安禁毒、交警部门将继续保持严打严查态势,通过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加强打击毒驾等违法行为的宣传,让群众都能知道毒品的危害,做到远离毒品,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依法守法。 法律知识链接: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其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吸毒成瘾的可以根据《禁毒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社区戒毒,对吸毒成瘾严重的可以实施强制隔离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号令)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大丰义工联 长按右侧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好的医院北京公立治疗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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