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做好毕业年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河南省毕业年度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7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毕业年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求职补贴申请对象和范围 (一)申请对象 我校毕业年度本、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 (二)申请范围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指该生在毕业年度为全省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 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分级管理和以学校为单元一次性集中办理、统一发放、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政策公告。各系院收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政策宣传公告,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标准、申领办法、拨付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网站、短信、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公益抗白北京哪家治疗白癜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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