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4号)和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工作的通知》(宛卫[]号)等文件精神,方城县部分乡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专业岗位及数量 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9名、口腔医学4名、医学检验技术8名、医学影像技术5名、康复治疗学1名、药学1名、医学信息管理1名,共计29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5、年龄应符合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专业及条件 学历、专业及条件详见附表“年方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考试信息、其他有关事项、公告等招聘信息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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